【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训】“正己、明德、尚法、笃行”是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院训。这一院训不仅是法学院师生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也体现了学院在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核心理念与价值追求。
一、院训内容解析
1. 正己:强调自我修养与道德自律,要求师生在学习和工作中保持端正的态度和良好的品行。
2. 明德:倡导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
3. 尚法:突出法律专业特色,鼓励学生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4. 笃行: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倡导知行合一,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中。
二、院训的现实意义
| 内容 | 解释 | 对师生的影响 |
| 正己 | 自我约束与道德修养 | 培养严谨治学态度,提升个人品德 |
| 明德 | 弘扬传统美德与人文精神 | 增强社会责任感与道德判断力 |
| 尚法 | 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 | 提升专业素养,强化法治观念 |
| 笃行 | 理论与实践结合 | 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
三、总结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训“正己、明德、尚法、笃行”不仅体现了法学教育的本质特征,也反映了学院在人才培养上的长远目标。通过这一院训的引导,法学院不断推动学生在道德、知识、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为社会输送更多具有法治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