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保金的政策规定】残疾人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国家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项专项基金。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推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关注与支持。
根据现行相关政策,残保金的征收对象、标准、使用范围及管理方式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以下是对残保金政策规定的总结与归纳:
一、征收对象
残保金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单位:
| 类别 | 内容说明 |
| 企业 | 在职职工人数超过20人(含)的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
| 机关事业单位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营利性单位 |
| 其他单位 | 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残保金征收范围的其他单位 |
注:具体人数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不同,建议以当地残联或财政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二、征收标准
残保金的征收标准通常按照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征收比例 | 一般为1.5%~2%,部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 计算公式 | 应缴残保金 = 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征收比例 |
| 实际安排人数 | 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需达到法定比例(如1.5%) |
注:若单位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则需按差额部分缴纳残保金。
三、减免政策
为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减免政策,主要包括:
| 减免类型 | 内容说明 |
| 新招用残疾人 | 对新招用残疾人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享受一定期限的残保金减免 |
| 税收优惠 | 部分地区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
| 财政补贴 | 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安置残疾人就业较多的单位,可申请财政补贴 |
四、资金使用方向
残保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 使用方向 | 内容说明 |
| 残疾人职业培训 | 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
| 就业服务 | 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岗位信息等 |
| 社会保障 | 支持残疾人康复、教育、生活救助等 |
| 宣传推广 |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宣传,营造包容社会环境 |
五、管理与监督
残保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单位应如实申报用工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逃缴。
总结
残保金制度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经济杠杆促进残疾人就业,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责任,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进步。
如需了解本地区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财政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